招 标 公 告
1. 招标条件
华晨鑫源重庆汽车有限公司涪陵基地试车跑道涉水路面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华晨鑫源重庆汽车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址:涪陵李渡新区鑫源大道111号;
2.2 工程名称:华晨鑫源重庆汽车有限公司涪陵基地试车跑道涉水路面工程
2.3 工程概况:本工程道路硬化工程约2200㎡;
2.4 工程造价:投资预算约60万元;
2.5 工期: 45日历天 ,以发包方开工令时间起算;
2.6 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图说、答疑、工程量清单等中的全部内容。工作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混凝土路面、防撞栏杆拆除及安装、给排水工程、标志牌及路灯电缆拆除至指定位置重新安装等全部工程,内容如下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1)混凝土路面工程:
1) 场地杂草清理、土石方工程 (含土石方开挖、回填,剩余土石方外运(运距自行考虑),土石比综合考虑,路基夯实,压实度大于95%);
2) 过排水沟区域的沟盖板拆除并转移至招标人指定位置堆码存放;
3) 混凝土路面拆除(原试车跑道路面做法为30cm厚水稳层+24cm厚C30砼);
4) 垫层支模与浇筑,道路面层支模与浇筑(砼表面压痕,缩缝区域面积不大于36m2);
5) 跨排水沟位置的模板及钢筋制作安装;
6) 挡土墙及隔离带混凝土模板及浇筑(含隔离带中土石方回填、孔洞预留预埋);
7) 塑胶防撞条,热熔涂料标线、标志(标线0.15cm宽,标志3m长,厚度1.2-1.5mm);
8) 与原试车跑到路面相接的位置的切割与剔打,保证新旧路面的接缝平顺、美观。
(2) 防撞栏杆拆除及安装:
1) 原试车道防撞栏杆的拆除;防撞栏杆基础拆除,基坑填平,建筑垃圾外运,运距自行考虑;
2) 防撞栏杆基础土石方工程(含土石方开挖、回填,剩余土石方外运(运距自行考虑),土石比综合考虑),基础砼支模及浇筑,基础上开孔及灌浆;
3) 防撞栏杆安装(利用原拆除的防撞栏杆安装(注塑车间东面有约30米防撞栏杆,承包人自行搬运至施工现场利用,利用率自行考虑),原拆除部分防撞栏杆不足的,有承包人自行购买安装, 质量规格同原防撞栏杆)。
(3) 给排水工程:
1) 管道、井土石方工程 (含土石方开挖、回填,剩余土石方外运(运距自行考虑,管顶覆土不小于700mm),过排水沟位置的拆除与恢复,沟底粗砂垫层;
2) 给排水管道、给水管套管、蝶阀、水表安装;水表井、闸阀井、检查井的垫层、砖砌体及抹灰;
3) 铸铁井圈、井盖安装。
(4) 标志牌及路灯拆除至指定位置重新安装:
1)标志牌及路灯的拆除;基础拆除,基坑填平,建筑垃圾外运,运距自行考虑;
2)基础土石方工程(含土石方开挖、回填,剩余土石方外运(运距自行考虑),土石比综合考虑),基础砼支模、浇筑及孔洞预埋,标志牌及路灯运至指定位置重新安装(含线路敷设及手孔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行合同能力,无不良经营行为,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3.2 资质等级要求:具备房屋建筑专业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提供企业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4月23日8:30- 17:00(北京时间,下同)到重庆涪陵李渡新区鑫源大道111号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 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后根据图纸,自行前往现场踏勘,费用自理。
4.2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同时检验原件)。
5. 最高限价及投标担保
5.1 本工程最高限价:大写:陆拾万元整人民币(小写:¥600,000.00 元),投标人的投标总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被认定为废标。
5.2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2,000.00元,大写:壹万贰仟元整。
5.3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投标人。
6. 报价方式
报价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计价,采取固定综合单价模式。计价方式:采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重庆2008建设工程相关定额及文件。
7. 结算方式
招标范围中施工图内容最终按实际完工实物量办理结算。结算总额=固定综合单价×实际完工实物量+固定安全文明施工费+固定规费+税金,但最终结算金额不得超过中标总价金额,即若以固定综合单价和实际完成合格工程量计算的结算总价超过中标总价的,按照中标总价确定最终工程款;若以固定综合单价和实际完成合格工程量计算的结算总价未超过中标总价的,以固定综合单价和实际完成合格工程量计算的结算总价确定最终工程款。
8. 付款方式
8.1 工程全部完工,经发包人工程部、招标管理部及使用部门共同对本工程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并交付发包人使用,承包人报送的结算经发包人审批后,付至结算总价的95%,剩余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为壹年,期满后无质量问题发包人一次性无息支付给承包人。
8.2 款项支付方式:结算总额的50%按6月期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其余50%按转账或电汇支付。
8.3 工程款支付前承包人必须提供结算总额全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包含质保金,税率为10%)。
9. 投标文件的递交
9.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18年4月27日13:00-14:00时,接件人:骆正敏 电话:023-65733575;
9.2 地点:重庆市九龙坡区含谷镇鑫源路8号;
9.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0. 发布公告的媒体
鑫源控股官方网站、华晨鑫源官方网站 、鑫源控股新浪微博
鑫源控股腾讯微博、华晨鑫源新浪微博 、华晨鑫源腾讯微博
11. 联系方式
名称:华晨鑫源重庆汽车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涪陵李渡新区鑫源大道111号
联系人:张云米 联系电话: 13983604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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