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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方鑫源控股有限公司2019年度直购电交易项目(第二次)报价须知

一、 项目简介

东方鑫源控股有限公司诚邀具备资质的售电公司、发电企业参与2019年度直购电项目报价。合同主体单位为鑫源控股旗下子公司:华晨鑫源重庆汽车有限公司、重庆鑫源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鑫源农机股份有限公司(其中汽车和摩托车公司在2018年已经在执行直购电政策,农机公司属于新增单位)。

二、 2019年直购电量(预估电量)

全年用电量5560万千瓦时(其中涪陵汽车公司3600万千瓦时,九龙坡摩托车公司1660万千瓦时,九龙坡鑫源农机300万千瓦时),其中重庆市涪陵新区鑫源大道111号电压等级为110kv,重庆市九龙坡区含谷镇鑫源路8号电压等级为10kv。

三、最高限价(到户电价,不含输配电费、政府性基金、基本电费、力调电费):0.3680元/千瓦时。

四、报价文件递交方式:密封报价。密封并在袋上加盖投标单位鲜章,所有的投标文件盖鲜章及齐缝章。

联系人:田东雳,联系电话:023-65733237。邮箱:446876102@qq.com

五、 报价截至日期:2018年12月7日上午12:00。

六、 报价方式:一次性报价

七、资质要求

1、 资质条件

1.1发电企业:符合国家基本建设审批程序(并取得发电业务许可)的统调公用发电企业。(承诺当月实际用电量与申报电量产生偏差,产生的惩罚价差费用全部由投标单位承担,否则投标予以否决。

1.2售电公司:属于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的许可的直购电交易市场售电企业;(承诺当月实际用电量与申报电量产生偏差,产生的惩罚价差费用全部由投标单位承担,否则投标予以否决。

1.3投标单位必须是市经委官网上已公布允许2019年进行直购电交易的企业。

(注: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及承诺书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2、营业执照、财务要求

2.1须提供有效的带二维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注:须提供有效的带二维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2.2财务要求:投标报价前上一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资信证明等材料。

(注:须提供投标单位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投标截止前上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资产负债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3、信誉要求

提供信誉承诺书。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参加本次招标前的三年内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无因自身过错导致的合同纠纷、经济纠纷。

(注:须提供信誉承诺书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附件:报价表格式见云盘,地址:https://pan.baidu.com/s/1pfJsB1QcVK1nhtiKmV2p5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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