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公司关于车辆处置项目(第三次)的招标公告(军队)
集团职能部门、各业务单位:
鑫源融资租赁车辆处置项目已批准招标,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标条件
鑫源融资租赁车辆处置项目已批准招标,招标人为重庆鑫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投标单位参与该项目的投标。
二、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鑫源融资租赁车辆处置项目(第三次);
2. 招标范围:招标人拥有的自有车辆,以现状交付。
【深圳19台】其中T3LEV轻型仓栅式货车5台、T50EV轻型厢式货车14台
【重庆16台】其中K3EV轻型厢式货车1台、T3LEV轻型栏板货车1台、T50EV轻型仓栅式货车1台、T50EV轻型栏板货车10台、X30LEV3台
【成都6台】其中金杯X30LEV封闭式货车6台
3. 车辆处置价格:裸车价,不包括车辆解押、提档、过户、整备、物流、过户代办、税费、行驶证/登记证补办、车辆年审等费用,车辆解押、提档、过户、整备、物流、过户代办、税费、行驶证/登记证补办、车辆年审等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资质条件:投标人可为境内独立法人或自然人。
2. 能力要求:投标人拥有固定停车场地,具备资金保障能力。
3. 其他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分包、转包。
(2)上述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鲜章;
(3)以上条件必须全部满足才能通过资格审查,对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其投标文件将不再进入下一步。
四、招标文件获取
1.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元(售后不退),联系人:杜女士,联系电话:17729601443;
2. 凡有意参标单位,请于招标文件发售期为2026年10月14日起至2026年10月20日18:00(北京时间,下同)凭以下两种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1)现金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意向投标人到招标单位购买招标文件;
(2)汇款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意向投标人将招标文件购买费用汇至以下账户内进行购买(汇款成功后,请将招标文件汇款凭证以及项目代号名称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招标单位联系人的电子邮箱,同时注明接收招标文件的电子邮箱)。
户名:重庆鑫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重庆分行九龙坡支行
投标保证金账号:123906372010908
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财富东路6号涉外商务区B3栋24楼
五、投标文件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6年10月21日09时30分;
2. 接收邮箱:rzfengxian@shineray.com.cn
3. 开标地点:重庆市两江新区
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将在东方鑫源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shineray.com.cn);鑫源融资租赁服务号、“行采家”招投标平台网站(https://www.gec123.com/)、集团公司OA办公系统公告信息上发布。
重庆鑫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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